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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退农村小水电的建议
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钟初文 发布日期:2023-01-16 11:41:53 字体:

    今年以来,江西、湖南等省纷纷因缺水告急,众多江河湖泊严重缩水,甚至干涸见底,不断创下历史新低。我省现有小水电站4121座,农村多、散、小、乱的小水电,更加剧了旱灾的广度和深度,山林火灾时有发生。回顾2011年大旱期间,《京华时报》发表了一篇题为《长江中下游大旱:小水电站成抗旱“拦路虎”》的文章,严厉批评小水电加剧了旱灾。今年大旱之年再次凸显清退农村小水电的必要性。

    虽然农村小水电开发建设在解决区域性用电需求,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,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。但是,一些地方的小水电开发建设项目过多过密、存在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、相关审批手续不全、未批先建等现象,有些水电站未采取环境保护措施,在枯水季节(有的甚至在丰水季节)导致部分河段减水脱流、河床裸露,导致的生态问题不断显现,可能使河流周边的生态系统遭到致命性破坏。它们对生态系统的破坏造成的恶质影响,远远大于小水电的正面作用。特别是在大旱之年,小水电站普遍存在发电与灌溉、与生态、与安全的矛盾,过度追求发电效益,无序开发比较严重,防灾抗灾大局意识淡漠,在流域内与民争水、与农争水、与生态物种争水、与自然环境争水,造成严重的民生安全问题、粮食安全问题、生态物种安全问题、自然环境安全等系列问题。

因此,建议:

我省我市尽快把清退农村小水电列入重大安全事项,建立农村小水电逐步退出机制,立即着手做好农村小水电站最大限额综合评估,最大限度地及时清退农村小水电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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